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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2026-02-26 09:00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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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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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2026年02月26日 09:00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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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生物技术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发展迅速,新兴领域技术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并与大量产业不断融合,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而加强新兴领域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则是促进新兴领域科技发展的核心制度保障。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并明确指出“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如何应对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带来的挑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新兴领域的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挑战

在我国新兴领域快速发展的同时,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总体来说,对于未来产业,由于其处于技术创新前沿,问题主要集中于如何明确新兴技术的授权标准和保护规则,从而有效保护创新主体的独特创意,维护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问题则主要集中于如何维护公平的创新环境和合理的创新回报,以及如何提升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效率。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新兴领域的技术发展特点与传统领域存在差异,知识产权授权和保护标准发展滞后。当前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领域的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这些领域的技术创新特点与传统领域存在较大差异,现有的知识产权审查和授权标准并不适应技术发展特征。例如,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发展主要涉及智能算法、商业规则的创新,尽管我国的专利审查标准在不断调整,但是技术创新的可专利性、创造性的审查标准仍然滞后于人工智能技术本身的发展,限制了创新主体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同时,对于新兴领域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不够完善和明确。例如,人工智能的数据输入端、生成端均可能产生侵权风险,给新兴领域相关企业的研发创新投入带来一定障碍;数据的利用规则、保护规则体系尚未成熟和稳定,使得数据要素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面临较高的不确定性和试错成本。

二是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缺乏有效的市场化组织与管理,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例如,我国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等新兴领域的专利质量和数量已经具有了一定的优势,但尚未形成以国内企业和研发机构为主成功运行的专利池组织。国外专利池的专利规模正逐步壮大,部分国内专利权人选择与之合作,通过其收费标准和许可方案来获得专利收益。如何推动专利市场组织模式的创新,引导建立由我国技术研发者和企业为主的专利池,从而提升专利的许可效率,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运用,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难题。虽然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应用研究的企业规模处于领先位置,但是作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基础,我国高质量数据集的组织和供给一直存在不足。数据集缺乏有效的市场组织和管理,大量数据集没有得到有效开发,也直接影响到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的数据供给。

三是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存在不足,影响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首先,商业秘密是新兴领域创新成果保护的重要形式,而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逐渐突出,给大型企业、高科技创业公司带来了重大损失。目前针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法规,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缺乏统一的立法逻辑和保护体系,无法应对日益严峻的保护需求。其次,当前各国新兴领域最具活力和独特创意的创新主体通常是中小型企业。而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会打压中小企业的产品销售和商业创意,甚至在创业早期阶段就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如何加强反垄断执法,防范不正当竞争活动,是保障新兴领域创新和发展的重要问题。

四是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转化缺乏有效组织,技术供给端与需求端之间衔接不畅。首先,新兴领域大量基础性的技术研发和前瞻性的技术探索主要由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这些领域的科研项目以完成科研计划为主,科技成果往往脱离了企业技术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需求,这也是造成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难以提供有效技术供给的根本原因之一。其次,新兴领域的创新主体里中小型企业居多,企业规模小、技术需求分散,企业自身难以开展专业性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而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转化能力又有限,造成大量研发投入无法得到及时转化,直接影响到新兴领域的高质量技术供给。

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面对我国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应当进一步强化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的市场化组织和管理,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与创新环境,提升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效率,从而全面完善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新兴领域的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授权标准和保护规则,强化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首先,应以促进我国新兴领域的创新发展为核心导向,进一步明确技术创新的授权标准和规则,加强授权标准的科学性、统一性和稳定性,只有保障具有独特创意的技术创新充分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使创新主体敢于投入研发资金、开展研发活动。其次,应根据新兴领域的技术创新特点,制定合理的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标准,保障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收益,并为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加快完善与数据有关的保护规则、利用规则,促进公共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打破“数据孤岛”,为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市场化组织与管理,提升重点产业竞争能力。首先,基于我国在新兴领域取得的技术优势,可以参照2025年发布的《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加强重点产业的专利池建设。建立以我国技术研发者和企业为主的专利池,可以整合专利资源,共同协商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许可标准。应当以推动新兴领域的整体发展为导向,引导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者与生产制造商共同应对国际竞争。其次,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的权属和利用规则,完善数据的评估与交易规则,利用市场机制集中数据资源,为我国数据的开发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供给。

三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首先,算法、数据集、大模型等新兴领域的关键创新要素多以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为了满足商业秘密保护的迫切需求,在加快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的同时,应积极推动商业秘密的专门立法,从而系统性解决商业秘密保护的痛点、难点问题。其次,应以促进和鼓励新兴领域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导向,强化新兴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为中小型创新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创新环境。同时,针对新兴领域不断涌现的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范围和处罚力度。

四是强化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构建协同创新体系。针对高校、科研机构专业管理人员不足,新兴领域中小型创业企业居多的现状,应在新兴领域技术创新活跃的地区,布局和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区域创新中心积极引导企业将技术发展、产业发展需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活动进行有效对接,建立合理、高效的合作研发与协作创新机制,使企业可以获得长期的技术支持。区域创新中心通过与专业性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合作,开展专业化、有组织的知识产权转化活动,可以同时为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与创新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等专业性服务,搭建成果转化平台,有效促进新兴领域的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

(作者 吕磊 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王晓明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部轮值部长)

(责任编辑:韩璐)